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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0

美国的国家认同与民族塑造

      北美殖民地的居民为族裔、宗教、阶级和社会地位等因素分割,但他们因对不列颠的忠诚感而松散地联合在一起。美国独立不仅是创立了一个新的国家,而且也创造了一个新的人民集合体,即美国人民;它的成员将在一个新的政治社会中作为公民而享有自由。既然美国政府的组成取决于人民的意愿,那么界定谁是人民便成为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

图 美国民族融合
      联邦宪法以"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一语开头,人民被描述成那些将把"自由的恩赐"作为与生俱来的权利、能将这些恩赐传延给"子孙后代"的人。(亚伯拉罕·林肯后来将引用这些话来论述他的观点:既然联邦国家是由人民而不是由州所创立的,州也就无权解散联邦。)人们也许认为,这里提到的"人民"指的是所有生活在美国境内的人。但接下来的文字却清楚地说明,情形并非如此。联邦宪法对当时美国境内居住的三种人口作了区分:印第安人,他们被看作是独立的部落民族,不是美国政治组织的一部分;"其他人"------即奴隶;还有就是"人民"。只有第三种人才有资格享受美国自由。
 
      每个国家都面临界定国家认同的任务。传统上,历史学家对"公民民族主义"(civicnationalism)与"族裔民族主义"(ethnicnationalism)进行区分,前者将国家描述成为一个共同体,对所有忠诚于它的政治体制和社会价值的人都开放;后者把国家定义为同族后裔组成的共同体,其基础是共同分享的族裔传统、语言和文化。从表面上看,美国的国家认同似乎是公民民族主义的一种模式。它没有一种清楚的族裔认同,也从未有过源远流长、固定不变的国家疆界,将美国人团结在一起的是美国革命的政治原则。要想成为一个美国人,一个人只需毫无保留地接受自由、平等和民主的意识形态就够了。但从外部来看,美国的民族性结合了公民和族裔的界定。在我们历史上的大部分时期内,美国公民身份是由血缘和政治忠诚同时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