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政党体系的最终崩溃发生在一位代表旧政治秩序的总统的任期内。詹姆斯·布坎南出生于华盛顿执政的时代,曾在宾夕法尼亚立法机构中担任议员,并分别在国会两院中担任过议员,还担任过詹姆斯·波尔克的国务卿。他是一名坚定的联邦主义者,下定决心要扑灭熊熊燃烧的区域主义的烈火。作为总统,在实现其预定的目标方面,无人遭遇到比布坎南更具灾难性的失败。
德雷德·斯科特案的判决
在他就职之前,布坎南已经注意到,联邦最高法院即将宣布一项判决,其内容有希望为奴隶制问题提供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法。这就是德雷德·斯科特(Dred Scott)案。19世纪30年代,斯科特曾陪同他的主人约翰·埃默森医生从密苏里进入到伊利诺伊州和威斯康星领土。根据1787年西北土地法令,奴隶制在伊利诺伊遭到禁止;密苏里妥协则禁止奴隶制在威斯康星的存在。返回密苏里后,斯科特提出诉讼,要求获得自由,声称他在自由土地上的居住经历赋予他获得自由的资格。 德雷德·斯科特判决是联邦最高法院漫长的判案历史上最有名的——或最为臭名昭著——的判例之一。1857年3月,判决结果在布坎南就职两天后公布。大法官们讨论了3个问题。一个黑人能否成为公民,并因此有权在联邦法院起诉?斯科特在自由州的居住是否使他获得了自由?国会是否有权禁止奴隶制进入联邦领土?9名大法官都发表了个人的审判意见,但这基本上是一个6对3的判决(来自宾夕法尼亚的大法官罗伯特·格里尔[Robert C. Grier]在布坎南的幕后敦促下,加入了一个由南部大法官组成的多数派)。首席大法官罗杰·坦尼代表多数派宣称说,只有白人才能成为美国公民。坦尼说,美国的建国者们认为黑人“无权享有白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因为黑人来自不同的祖先,缺少一个追求和享有自由的历史,他继续说,所以他们永远也不能成为美国“政治家庭”中的一员。
图为刊登在1857年6月27日《弗兰克莱斯勒新闻画报》上的德雷德和哈里雅特·斯科特画像。三个月之前,联邦最高法院宣判说,他们必须仍然是奴隶。
既然斯科特无权起诉,判决原本可以到此为止;然而因为他想要解决奴隶制的问题,坦尼继续借题发挥。他宣称说,斯科特将继续保持奴隶的身份,在他返回密苏里后,伊利诺伊州的法律对他来说不起任何作用;至于他在威斯康星的居住,在宪法的原则下,国会无权禁止奴隶制进入联邦领土;最近刚由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取而代之的密苏里妥协法是违宪的,其他任何阻止南部人将奴隶带进西部领土的法律都将是违宪的。这个判决实际上将共和党限制奴隶制蔓延的党纲宣判为违宪。判决同时也否定了道格拉斯的住民自决原则。如果国会都无权在联邦领土上禁止奴隶制,由国会创建的联邦领土立法机构又如何有权在其领土上禁止奴隶制呢?最高法院的判决,一家佐治亚的报纸欢呼道,“从对南方有利的角度出发覆盖了所有的有关奴隶制和定居者的问题”。
判决的后果
也许,受德雷德·斯科特案判决直接影响最小的是起诉的斯科特本人,因为他的新主人马上就释放了他和他的妻子哈里雅特。两人在内战发生前夕相继去世,只享受到很短一段时间的自由。此案的判决对政党制度的冲击则是非常广大而深远的。判决的受害者包括了最高法院本身的名声,此刻已经降到了全部美国历史上的最低点。共和党人不但没有放弃他们反对奴隶制蔓延的立场,而且将最高法院视做被奴隶主势力控制的工具。
“根据宪法,”布坎南宣布说,奴隶制从此“将存在于所有的联邦领土”之内。1858年,他的政府企图将堪萨斯按勒康普顿宪法(Lecompton Constitution)的要求,将堪萨斯作为蓄奴州纳入联邦。勒康普顿宪法是由一个支持南部的领土制宪大会起草的。道格拉斯对这种违反住民自决原则的行为十分愤怒,他与国会共和党人结成了一个令人不敢相信的政治同盟,阻止了国会通过布坎南的立法建议。勒康普顿的斗争也使南部民主党人认识到,他们决不能相信民主党的这位最受欢迎的领袖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