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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0

迁都平安与桓武朝的改革

      公元8世纪中期后,由于土地私有化和阶级分化的发展,班田农民大量离开土地逃亡以及庄园的产生,公地公民制和班田制日益动摇。公地公民制和班田制的动摇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进而危及封建集权国家的统治。
      公元8世纪末,日本统治阶级适应当时阶级斗争形势,在公地公民制的框框内进行一些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国家收入和巩固统治的有限度改革。公元781年桓武天皇(公元781年—公元808年在位)即位。为了推进改革,他在打倒僧道镜而取得统治实权的藤原种继(公元738年一公元785年)支持下,于公元784年迁都山背国(今京都府中南部)的长冈,离开了贵族和大寺院等守旧势力盘根错节的平城京。守旧势力企图加以阻止,将倡议迁都者藤原种继杀害,但是大伴氏、佐伯氏、丹治比氏等阴谋分子旋即受到严惩。延历13年(公元794年)都城又从长冈迁到山背国的葛野,称平安京(今京都)。从迁都平安至公元1192年镰仓幕府建立的400年期间,史称平安时代。平安时代以后,京都仍是日本的都城,直至明治维新时。
桓武天皇
图 桓武天皇
      桓武天皇积极维护法制,刷新新地方政治。公元786年制定国郡司考绩条例16条,用以考核地方官吏政绩,打击贪官污吏。延历16年(公元797年)新设勘解由使,责成其严格监督新任国司与前任的交接事宜,起到整饰地方官纪的作用。另外任用有才能者为郡司,突破谱第禁区,还大力裁减编外国司郡司。
      社会经济制度方面也进行了改革。桓武天皇鉴于班田收授制度在其实施上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乃将班授时间从6年一班改为12年一班。他还实行贷稻(出举稻)制和改革良贱制度,将出举稻的利率从50%降至30%;公元789年承认良贱之间通婚为合法,所生子女为“良民”。良贱制度修改是从法律上取消奴隶制度的一个重要步骤,在此基础上,10世纪初醍醐天皇统治时期(公元898年—公元929年)终于法律明定废除奴隶制。
      在军制方面,由于公地公民制在瓦解,公民兵制已行不通,延历11年(公元792年)桓武天皇乃废除边境以外各地的征兵制,而代之以从郡司子弟和富裕者中招募的“健儿制”。桓武朝改革使农民的债务负担和徭役负担相对地有所减轻,奴婢逐步得到解放,这应视为班田农民和奴隶长期以来进行各种形式斗争的另一成果。
桓武朝改革
图 桓武朝建筑
      桓武朝的改革使封建国家的经济军事实力有所增强,天皇制集权国家的权威得以保持。自公元789年起桓武天皇三次用兵东北虾夷地区,第三次时任命坂上田村麻吕(公元758年—公元811年)为征夷大将军。延历21年(公元802年)田村麻吕率军4万往征,确保了北上川中游胆泽之地,在此筑胆泽城置镇守府;803年又在胆泽城以北筑志波城,从而巩固了这个地区的封建统治。桓武天皇也曾向日本海方面出羽开拓疆土,势力达到能代川流域。